有時身邊朋友或親人發生的事,
也可以作為自己人生階段的路標。
由大家開始結婚,開始有小孩,
開始入醫院,甚至開始離婚等。
情人節才過一個禮拜,
就看到網上一篇文章
列出十大最常見離婚的理由。
試翻譯為中文:
1. 不能遵守對婚姻的承諾
2. 夫婦之間欠缺溝通
3. 遺棄/惡習
4. 家暴(身體/精神/性虐等)
5. 不能調解分爭
6. 欠缺共同個人或事業上的目標
7. 不同對家事及經濟上的期望
8. 心智或成熟度不協調
9. 精神健康問題
10. 宗教/文化/生活習慣差異
近年來週遭也陸續有朋友離婚。
最大理由當然是no.1
不過不忠的一方面,
大抵會以其他9個理由作為
不忠的原因吧?
不過說實在,
除了第一項,
其他都應該是一開始就
不應結婚的理由?
原文按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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